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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2017-11-30 15:45:00

本报讯 113,莆田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提出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控制楼面地价上涨、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合同约定开竣工、启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实现常态化供应、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三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以及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八条措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了控制楼面地价上涨,《通知》强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竞价溢价率超出一定比例时,要逐阶段要求缩短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时间、提高商品房可销售的条件,直至现房销售等方式确定竞得人,防止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现区域性楼面单价新高,避免“地王”扰乱市场预期。商品住房供求矛盾突出、价格上涨压力较大的区域,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适时调整为不低于评估备案价格的30%,且要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同时探索采取“限房价+竞合理地价+摇号”或 “限房价+竞自持”“限房价+竞合理配建+摇号”等出让方式,稳定市场预期。

《通知》要求,科学编制住宅用地三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结合土地规划、城市规划修编,住宅需求量及在建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等情况,统筹制定住宅用地的三年开发规划和年度滚动计划,突出分类调控目标。建立由国土、住建、规划、财政、土储等部门组成的经营性房地产供地联合会商机制,会商确定各区域各类商品房用地年度供应数量、节奏和区位。根据各地商品住房现实库存、潜在库存及消化周期等情况,动态采取相应土地调节措施,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位置、结构和时序。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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