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福州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2017-11-24 11:11:20

本报讯 1023,福州市政府印发《福州市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垦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辖区内农垦国有土地的基本情况,对尚未确权登记发证的农垦国有土地,要根据“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一场一策”的办法,明确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的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工作,做到“权属应确尽确、证书应发尽发”,确保到2018年底完成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财政、农垦主管等部门以及国有农场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本级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掌握汇总工作进度,指导并协调辖区内权籍调查工作;同时提供已有的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协助政府调处权属争议,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农垦国有土地办理登记发证手续。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负责市本级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国土、财政、林业、辖区内相关乡镇及国有农场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责任。农垦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认真做好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测算。市、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本报记者 齐培松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