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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五措施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2017-11-16 09:03:33

本报讯 1113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出台五条措施,加快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的清理处置,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用地保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加快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利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后满三年未能完成供地的土地,认定为批而未供土地。各地要将批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作为常态化工作,认真分析批而未供的原因,采取撤销批文、调整规划、二次招商、加快供地等措施进行盘活。1999—2013年的批而未供土地,各市、县(区)每年力争盘活10%以上。

——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各地要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要发现一宗,处置一宗。1999—2016年的闲置土地,各市、县(区)到2018年底前应处置完成80%以上。

——实行存量土地盘活与新增用地审批联动制度。自201811起实行存量土地盘活与新增用地审批联动制度。对因供地率达不到70%等原因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收件的市、县(区),如盘活与拟上报批次用地等面积的批而未供或闲置土地实行联动,可予以收件,按规定审核审批。

——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各地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的科技手段,认真组织开展中期和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查;自2018年起,对应立案率低于90%和结案率低于75%的市、县(区),予以挂牌督办、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收件。

——落实共同责任机制。政府主要领导应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根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汇总表,按年度目标分解细化任务,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与个人。省国土资源厅将定期对各市、县(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及违法用地的处置情况予以全省通报。■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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