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
本报讯 11月8日,全国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座谈会在福州召开,会议听取了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和《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技术要求》进行探讨交流。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江敦岚参加会议并讲话,国土资源部储量司、信息中心、评审中心、油气中心,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相关业务处室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近50人参加会议。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方案》确定,从2016年12月至2018年2月,在福建、贵州两省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此次召开座谈会,目的是交流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方法和路径并推广实施。
会上,江敦岚介绍了我省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自然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改革提出了建议;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副司长王少波介绍了全国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交流了统一确权登记和矿产储量管理工作改革的看法,分享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能源资源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同时,对统一确权登记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福建、贵州两省国土资源厅汇报了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主要做法,交流研发、数据审核等情况;国土资源部油气中心、评审中心分别介绍了《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技术要求》起草情况;参会人员对《指导意见》和《技术要求》进行了研讨。
■ 本报记者 陈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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