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我省九举措支持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

2017-11-09 09:27:34

本报讯 1011日,省政府出台九条措施,支持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促进福厦高铁与沿线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科学编制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规划设计。土地综合开发规划和项目开发方案充分考虑铁路站场及相关设施用地布局协调、交通设施无缝衔接、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统筹提升铁路运输功能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合理确定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福厦高铁沿线各地方政府应按照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规划,综合考虑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市场容纳能力、铁路建设投融资规模等因素,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规划,合理划定综合开发用地边界。

有序供应综合开发用地。福厦高铁综合开发用地与新建福厦高铁建设用地同步报批。综合开发用地可分期供应,分期供应的土地可成片提供,成片供应的土地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进行分宗,按宗地用途和有关规定供地。

多层次推进土地综合开发。支持福建高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地市共同成立的合资子公司在已划定的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用地范围内依法取得土地并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支持福建高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设计,对福厦高铁沿线站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联建及上盖等综合开发。   

加大综合开发要素保障力。统筹保障土地综合开发用地需求,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的,可在设区市域范围内统筹解决,并按规定依法组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补充耕地的,由所在县(市、区)负责占补平衡,设区市统筹保障,省级从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省级分成中加大补充耕地补助力度;综合开发中涉及城镇住宅和商服用地占用耕地的,不需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开辟用地报批“绿色通道”,不受供地率限制,不纳入供地率考核范围。

省政府还提出了健全综合开发用地配套、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合作共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协调保障工作等具体措施。 ■ 本报记者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