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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局建立土地使用许可管理监管机制

2017-11-03 15:54:47

本报讯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近日印发《厦门市土地使用许可管理监管机制方案》,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

建立专项监管制度方面,《方案》明确,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监管责任,完善巡查手续和机制,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在监管过程中,监管实施部门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属实或是现场勘查不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的,当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按要求应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申请人不诚信信息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实施联合惩戒。

创新日常监管方式方面,《方案》明确,一是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实施协同监管。充分利用局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机制,与规划、建设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以诚信管理为手段,实施分类监管。建立行政审批诚信档案制度,依据监管对象的日常业务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等诚信情况,将监管对象分为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和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督,视情况实施责令退回原建筑功能且不予退还土地年租金、禁止参与土地市场交易等惩戒措施。三是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实施社会监督。依法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畅通公众知情和参与渠道,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 齐培松 张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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