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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出台管理办法畅通违法线索举报渠道

2017-11-03 15:43:33

本报讯 1010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以方便群众举报,畅通违法线索举报渠道,规范受理和处理违法线索,切实发挥信息化手段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的作用。

《办法》明确,国土资源违法线索是指通过12336国土资源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领导批办、下级上报、媒体反映和其他形式举报获取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信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各类行为。   

《办法》明确,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出租土地及闲置土地,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土地违法行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法勘查、开采,非法批准探矿权、采矿权,非法转让矿业权和其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违法举报线索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遵循 “属地管辖、分级负责”“依法处置、及时反馈”的原则。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建立并维护“12336系统”。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通过“12336系统”,加强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做好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反馈举报人及省国土资源厅,同时做好录入上报工作。■ 齐培松  林明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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