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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规范土地出让工作

2017-08-17 09:30:59

本报讯 726,连城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的补充通知》,切实加强和完善土地出让工作的制度性建设,确保土地出让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

《通知》就2015年连城县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作出补充。一是严禁在招商引资等项目引进中预先约定违规的用地条款。二是在招商引资等项目引进中,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否则各单位不得在签订项目引进协议或者投资合同等合同类文书中约定“供地对象、位置、面积、价格”等违反土地出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条款,否则该合同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县招商局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主动联系县国土资源局做好把关工作;县土地出让委员会在研究土地出让方案时,要加大出让地块的延伸审查力度,对涉及招商引资的,要对项目引进协议或者投资合同等合同类文书内容进行审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停止相关项目用地的出让工作。■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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