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来,永春县国土资源局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收件要求和农用地转用流程。截至6月30日,共报批农村村民建房申请244宗,面积31.6亩。
该局明确相关股室和国土资源所办理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踏勘、报送、收件、审核、农转用等环节具体的工作时限,以保障审批进度。对审核不通过给予退件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对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分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2种情形报批,明确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具体办理流程,利用时间差提高审批效率。■ 康海城 郑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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