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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有招 矿山复绿——三明市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侧记

2017-07-07 09:07:17

游荣庄 杨燕蓉

 

炎炎夏日,走进大田县前坪乡银顶格矿区,这座曾经千疮百孔的山头,有了别样的风景:一排排桉树随风摇曳,红叶石楠已长出郁郁葱葱的叶子,山坡上杂草遍地,一条条排洪沟错落有致。这是三明市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三明市矿产资源丰富,仅大田县矿区面积就达31.75万亩。多年开采,留下大量矿坑、渣场等矿山废弃地,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2010年以来,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对全市废弃矿区进行了综合治理,通过开挖排洪沟、砌筑沉淀池、建立拦渣坝、客土回填、播散植被种子等,让一个又一个矿山重新迸发出生机,有效减轻了因矿山开发而产生的环境问题。  

今年,我省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工作启动,三明市共策划金溪流域生态保护、沙溪流域生态保护等6个修复项目,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及地质灾害治理作为一个项目也列入其中,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废弃矿山综合整治1532公顷。  

除了废弃矿山治理,对于正在开发的矿山,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也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并收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按照开采面积、开采方式等要素综合确定,采取有进有出的循环机制,即完成了一定的治理内容,经验收确认后就退回一部分保证金。”该局地环科负责人介绍道。他举例说,一家企业缴了200万保证金,对照方案,如果治理了50%及以上比例面积,他们就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完成比例退还保证金。  

这一道“紧箍咒”,使企业化被动为主动,一批治理突出的企业还被授予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获得了国家补助资金。  

为了从源头把好矿山治理关,近年来,该局还持续优化矿权布局,除机制砂和符合条件的探矿权项目可以新设采矿权外,原则上不再新设其他采矿权;对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实行“退出一个、新设一个”;对不符合我省产业政策的矿山,到期不予延续。据统计,目前,全市采矿权数已从2008年底的764个减少到433个,数量下降43.3%。此外,该局还注重资源整合,仅去年,就完成矿山整合5个,关闭淘汰煤矿14处。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矿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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