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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置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7-06-23 15:12:58

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等合法权益

本报讯 南靖县政府最近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 》,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等8项政策措施,以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方面,《意见 》明确,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或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对进城落户且符合条件的,仍予以颁发经营权证;在开展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对进城落户且符合条件的,不以户口在不在作为唯一标准,原则上保留其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仍享有集体资产量化到户和分红的权利;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促进相关权益的实现和维护,但现阶段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引导有稳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承包制度,及时妥善化解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不动产统一发证工作,做好“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支持引导已在外居住和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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