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5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明确2017—2020年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12万亩,其中,今年建设0.28万亩。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的同时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灌溉项目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中,应根据立地条件将是否需开展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作为论证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确定喷溉、微溉和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模式。缺水地区、重点灌区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要优先安排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对接水利部门,取得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在建的土地整理项目允许通过设计变更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变更量超过10%的设计变更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经论证评审后批复设计变更方案。■ 蔡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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