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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出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处置程序规定

2017-06-08 09:03:35

本报讯 52,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印发《洛江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处置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协作、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制止“两违”工作制度化。该规定自201763开始施行。

《规定》明确了区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负责全区违法占地行为的依法查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工作。

《规定》对建立网格化巡查责任制度、制止“两违”行为、查处“两违”行为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区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分局收到或发现涉及本部门职能的相关案情,经调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立案查处。经查实,当事人确实存在“两违”行为的,应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区行政执法局、乡镇人民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第一节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区国土资源分局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章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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