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30日,长汀县国土资源局与公安局正式建立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并成立长汀县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办公室,以抓好涉及国土资源重大案件的督察督办工作,处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的暴力抗法及突发性事件。
近年来,在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动中,国土资源部门在下达停工通知、处罚决定等文书后,由于缺乏切实有效的后续手段,从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为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长汀县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办公室将对以下行为实施联合执法:非法占地或采矿,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的;非法占地或采矿,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的;拒不执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的;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执行公务或者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
为加强协作,长汀县国土资源局与公安局还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国土资源局对需要实施联合执法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公安局提供相关情况和处理意见;公安局对国土资源局移送的涉及国土资源的重大案件,及时受理,调查取证,达到立案标准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国土资源犯罪的案件,由公安部门直接立案处理,国土资源部门予以配合;联合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由联合执法办公室会同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现场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特约记者 吕洪荣 通讯员 肖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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