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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用“减法” 监管用“加法”

2014-05-28 16:18:08

本报讯 近日,省移民开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通过“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简化项目管理流程、改革项目实施监管、改革扶持资金分配、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等一系列“加减”法并用举措,进一步深化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做到放和管相结合、规范和效率相促进,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我省“移民富、库区美”战略的有效实施。

 ——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原规定移民资金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移民开发局审批现改为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移民开发局审批,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部分项目审批权下放给县级移民管理机构。

——简化项目管理流程。减少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增补和变更的审批环节,提高实施效率。技术简单的工程类项目和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只需编制实施方案。凡一个县(市、区)内的同类型项目,可以村为单元,以乡镇或县为单位捆绑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或实施方案。

——改革项目实施监管。优化责任主体,工程类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资产类项目仅涉及单个移民村的,由项目所在的移民村村委会或成员大多数为移民的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责任主体;项目涉及多个移民村的跨村生产开发项目,由项目所涉及的移民村参与成立的经济实体作为项目责任主体。改进项目招标和验收管理。投资规模小且分散的同类型项目,在一个县(市、区)内,可以村为单元,以乡镇或县为单位将几个项目捆绑统一进行招标或按有关规定统一委托监理。同时改革项目验收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实行“谁建设、谁验收”的原则,项目综合验收实行“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

——改革扶持资金分配。改革因素资金分配,原规定后期扶持因素分配切块资金以移民人数单一因素分配,现改为以移民人数、项目进度、资金结存、绩效评价等多元因素分配。改革统筹资金分配,省级统筹资金实行“奖励+补助”形式安排,对项目绩效评价好的地方予以奖励,对基础设施弱、移民收入低的地方适当倾斜。

 ——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坚持阳光操作,年度计划项目的上报、批复和项目决算必须在移民村公示通告,接受移民群众的监督。完善在线监控,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深化政策稽察,查深、查透、查实所发现的问题,增强稽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政策执行落实、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移民受益情况等情况,并进行奖优罚劣。

                                                                         ■ 王裕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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