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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确定每年综合治理“两违”370万平方米

2017-05-04 08:59:08

本报讯 宁德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决定自2017年起用3年时间深化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市每年综合治理“两违”面积不少于370万平方米;至2019年底,“两违”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城乡建设全部纳入规范化轨道,做到依法建设,基本“无违建”。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加强拆后建筑垃圾清理,避免造成环境破坏;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优化、节约集约的原则,通过有计划、分类别制定利用方案,落实利用措施和部门责任,建立实行土地利用激励机制;统筹规划建设,拆违还路、拆违治乱、拆违增绿、拆违添景,做到拆后腾出土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实现拆后土地利用率2017年达到50%以上、2019年达到80%以上工作目标,惠及群众,美化环境。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动协作、信息共享、多方保障等综合协调机制;实施快速查处、联合执法、自拆助拆等执法拆除机制;落实“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理、信用管理等源头防范机制;推进历史“两违”调查摸底、认定、处置等分类处置机制;完善农村个人建房、城镇危旧房改造、用地指标保障等建房审批疏导,以及拆后垃圾处置、土地利用实施和激励等拆后利用机制;强化督查考评、责任追究等考评问责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实现“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目标。■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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