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下达人地挂钩奖励指标1.85万亩
本报讯 4月7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通知,向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预下达了2017年土地利用计划。今年预下达一般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14.13万亩,其中人地挂钩奖励指标1.85万亩。
通知强调,今年继续实行“三确保两优化一统筹”的用地政策,确保行动计划项目用地,确保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大型水利、铁路工程项目用地,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优化区域发展用地,优化工业用地布局;统筹社会民生事业用地。支持扶贫项目用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支持特色小城镇发展用地,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用地需求。严控“两高一资”和产能严重过剩项目用地。严格落实用地标准和定额管理,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按照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在1个月内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其中,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由各设区市单列下达,原则上不低于省里下达一般建设项目用地计划5%。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县(市)、拟培育为小城市的中心镇和省级小城镇、特色小城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各100亩。单列安排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200亩扶贫专项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发展特色产业、造福工程搬迁、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等用地需求。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根据轻重缓急,科学制定用地计划,按季度合理安排项目用地报批时序和节奏,分期分批用地,保证项目用地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计划执行监管,严格界定省重点、一般建设项目用地,及时做好计划指标安排使用情况登记统计。严格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计划指标,保证计划指标合理使用。严格执行计划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区市审批的未利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情况,确保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控制在土地利用计划范围内。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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