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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加强地灾防治工作组织领导

2017-04-21 09:21:28

本报讯 华安县政府日前制定《华安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华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本辖区地质灾害的防治与防灾、减灾工作。  

华安县是我省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区和多发区之一,地质环境复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在2017年该县重点防治的5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危险性较大级以上且不稳定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9处,已被列为省级督办的灾害点有7个。

《方案》决定,成立华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本县地质灾害调查;组织编制本县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县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健全全县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提出地质灾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组织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审批、验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奖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节,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的行为予以警告、罚款或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地质灾害抗灾救灾时,迅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掌握灾害的灾情、社情、民情以及有关部门抗灾救灾运作情况;部署县级抗灾救灾队伍实施救灾行动;下达各类救灾物资运输和调配供应计划等;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防灾救灾工作,《方案》决定,成立华安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常设或临时设置指挥部办公室、地质灾害监测组、地质灾害预报组、人员抢救与工程救险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物资保障组、生活安置组、财务组、灾情调查组、治安消防组、宣传秘书组、防灾救灾专家咨询组等12个工作小组(办公室)。《方案》明确了指挥部及各工作小组的职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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