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8日,大田县对在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湖美乡、均溪镇、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等17个乡镇和县直部门予以表彰。
据了解,2016年初,大田县政府给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下发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矿产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局、生态综合执法局等县直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各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执法,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责任。同时明确,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在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监管中落实目标责任制将进行量化考评,对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将给予表彰。
■ 特约记者 陈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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