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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2017-04-13 15:51:37

本报讯 315,南平市政府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促进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通知明确,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党政主要领导是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行动,确保河道采砂依法、科学、规范、有序。

通知强调,河道采砂规划是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科学有序采砂的基础。各地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河道采砂规划要求,科学开采,严格控制河道采砂可采点、可采范围、采砂总量、作业工具;要严格实行年度采砂总量控制递减制度,积极推广机制砂,扶持发展机制砂生产企业,减少河道砂石需求压力,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通知强调,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严禁以清淤、疏浚等名义开采河砂。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参与河道采砂活动;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插手干涉正常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沙洲、滩地出租、转让,进行非法河道采砂取土活动。■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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