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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局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

2017-03-31 09:24:06

本报讯 316,永春县国土资源局与全县28家持证矿山企业签订《永春县2017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以督促企业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  

据了解,今年2月下旬和3月初,该局便组织人员,对持证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对未完成治理工作的,责令停产整顿,并明确,经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不予受理任何延期变更申请手续。该局要求,各矿山企业在4月底前,要再次对工业广场、生活办公区、弃渣场及废弃开采平台进行全面植被恢复治理。    李滋润 林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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