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从今年3月1日起,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压缩、调整13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和审批环节。
这13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办结时限由12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由三级审批调整为二级审批,终审部门由中心分管领导调整为科(分中心)完成终审。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办结时限由11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房地产抵押权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购买二手房抵押权登记,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4个工作日等。■ 齐培松 王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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