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省国土厅部署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工作

2017-03-24 14:57:10

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做好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工作,并保证成果质量。

通知强调,基准地价更新要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及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准地价更新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执行。这轮全省基准地价修编评估期日统一确定为201711,其基准地价内涵可参照《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修编技术方案》界定。

通知要求,基准地价的修编、验收和公布按规定要在确定的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之后10个月内全部完成,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快进度,于今年10月前全面完成基准地价修订更新任务。省国土厅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对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部分县级市的基准地价修订更新成果进行抽查,其它县(区)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由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市、县(区),省国土厅将予以通报,并关闭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暂停出让活动。

据了解,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二年更新一次。省国土厅已于2016年对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进行了部署。■ 齐培松 吴世魁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