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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要求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017-03-17 08:54:43

本报讯 南平市今年共向各县(市、区)下达了33.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日前,南平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强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今年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含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将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应对本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负总责,要建立政府主导,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烟草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建设机制,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按照《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在各有关部门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项目的基础上,对其他具备条件的专项农田建设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增加投入,由专项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开展提升耕地质量建设,补足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缺口;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时要向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山垅田复垦改造倾斜。

通知要求,加快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进度。各县(市、区)要根据《南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和任务,及时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要确定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细化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确保规划期内任务的落实。■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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