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3日至24日,政和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自查整改行动,对全县12家有效矿山和4家废弃矿山进行集中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问题16个,下发矿山动态巡查记录及整改指令书8份。
据悉,此次检查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治理”为重点,通过对持证矿山逐矿、逐点、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要求矿山企业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矿产开发而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能力。■ 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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