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建阳实行土地优惠政策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

2017-02-17 08:43:31

本报讯 113,南平市建阳区政府出台《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实行土地优惠政策等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企业转机制、强动能、增活力。  

实行土地优惠政策方面,《意见》明确,对“退城入园”异地改造企业实行“三旧改造”政策,在土地盘活、资金补偿、工业用地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有建设用地上增建生产性设施、进行厂房加层或翻建改建厂房,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对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约束性指标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审批、并联审批、及时供地。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鼓励产销联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支持粮食企业联合发展、推进粮食精深加工、发展绿色粮食产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打造粮食产业品牌、推进放心粮油供应体系建设等意见。■ 齐培松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