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日前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优先保护质量较好的耕地和园地,积极推进耕地和园地安全利用,全面落实耕地和园地严格管控。
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方面,《方案》确定,2017年底前,根据国家技术规范,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3个类别,以耕地、园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园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有序推进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
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和园地方面,《方案》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推进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
积极推进耕地和园地安全利用方面,《方案》提出,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和园地,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或园地)安全利用方案,建立防护隔离带、阻控污染源,采取施用改良剂、翻耕、种植绿肥等农艺调控以及替代种植等措施。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全面落实耕地和园地严格管控方面,《方案》提出,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和园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相关措施。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计划。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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