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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规范农村土地整治

2014-05-15 10:06:35

本报讯 近日,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工作通报制度。每年上半年按季度、下半年按月份,对10县(市、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及完成情况、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及报备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落实目标任务。

——责任约谈及黑名单制度。对日常稽查发现的工程质量差、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整改不到位的,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对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业主单位和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仍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属业主责任的暂停该乡镇所有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立项;属相关参建单位责任的,将相关参建单位报送到市纪检监察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黑名单,暂停该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参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县(市、区),约谈该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到期仍未完成的,暂停该县(市、区)建设用地报批。

——市级示范项目制度。从近年来完成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遴选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各种类型的示范项目各3—5个,设立南平市级示范项目库。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每年度进行比对遴选,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市级专家库制度。从国土资源、农业、水利、建设、交通等行业遴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南平市级农村土地整治专家库,参与有关土地整治方面技术标准、规范、办法的研究、制定及论证;参与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评审、检查验收等工作。

——业务培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各县(市、区)农村土地整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研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项目监管水平。

——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制度。统一规范全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利用等一系列工作。                   曹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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