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厦门市政府日前制定并印发《厦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工作机构和职责、险情与灾情分级、 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理、保障措施、预案管理与更新、奖惩与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强调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体系,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厦门市指出,“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是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原则。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按照地质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厦门市强调,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防灾工作的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计划与预算,财政部门要安排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用于发生地质灾害的排险、救灾等;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各有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工程抢修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要加强公众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对基层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进行防灾救灾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厦门市规定,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不及时按本预案要求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 齐培松 毛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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