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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清理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

2014-05-09 09:22:28

本报讯  近日,南平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公务员局、“两违”综合治理办联合下发通知,开展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对象为在南平市范围内参与“两违”行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两违”行为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所在单位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或人事部门申报“两违”情况。对“两违”行为轻微,能主动申报登记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情节较重,能主动申报登记并整改到位的,视情给予相应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主动申报登记并拒不整改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不得作为提拔重用和评先评优人选,不得作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的对象;对未主动申报登记,但能整改到位的,或虽主动申报登记,但拒不整改的,视情给予相应问责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两违”专项清理之后,仍然参与“两违”的,从重处理;对“两违”行为涉嫌犯罪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予以从严查处。        曹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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