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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

2016-11-11 09:00:25

本报讯 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了解到,从10月27日开始,我省结合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等重点工作,在全省范围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11月中下旬,由省国土厅和我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将赴各地开展抽查。

这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是:列入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的矿山(井、硐)是否纳入“福建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按照《敖江流域饰面石材矿山关闭实施方案》规定,是否全面落实矿山关闭工作,已关闭矿山是否纳入“打非系统”管理,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是否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转发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油气输送管道周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是否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监查矿产资源开发投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按照《福建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乡镇政府组织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乡镇上报的巡查记录开展实地核查并开展后期查处工作,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情况,“打非系统”中统计的数据是否真实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省国土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和本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要严格要求并督促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巡查发现、实地核查、立案查处、提请政府关闭取缔、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移送公安机关等全过程信息录入“打非系统”;对未关闭取缔的非法采矿点、未结案的案件要进行说明,确保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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