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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覆盖

2016-11-03 14:50:36

本报讯 截至10月31日,我省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58个应独立开展不动产登记的县级单位全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提前两个月完成国土资源部确定的目标任务。据统计,到10月底,全省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8.4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9万份。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我省围绕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截至10月31日,省、市、县三级全面完成了职责机构整合、人员划转、资料移交、数据整合、窗口设置、流程再造、平台建设、颁发新证等工作任务。

我省以便民利民为基本要求,有序有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今年2月28日,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下发了《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申请材料外,市县不得增加其他申请材料,也不能设置“兜底条款”。对于可通过国土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共享取得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统一开发了“外网申请内网审理”系统,该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群众既可选择直接到办证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也可以“足不出户”,选择通过互联网申请不动产登记,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一次性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办证大厅,避免申请人因材料不全来回跑,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据悉,下一步,我省将以便民利民、优质高效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则、统一流程、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应用部署”,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 邹益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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