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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局帮扶贫困户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2016-10-27 15:11:42

本报讯 “太阳光也能赚钱,以后每月都有固定收入,我家脱贫有希望了。” 10月18日傍晚,笔者拨通武平县中赤乡壮畲村贫困户刘兰玉孙女李昕的电话,当听到光伏发电第一期项目已经并网发电,以后她的奶奶每月都可稳定收到几百元的帮扶资金的消息后,她兴奋地在电话里说了这番话。当日下午16:00,经过调试,由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帮扶贫困户建造的110KW光伏发电第一期项目顺利通过武平县供电有限公司验收,正式并网发电。

今年起,龙岩市国土资源局144名干部职工挂钩武平县中赤乡、十方镇153户贫困户。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打好脱贫攻坚战役的决策部署,该局经过多次与挂钩乡镇研究,决定实施“公司+贫困户”精准帮扶项目,按照“公司运作,资产产权归市国土资源局、资产收益归贫困户”的模式,在较短时间内筹集到55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分两期在十方镇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笔者在第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现场看到,原来空荡荡的十方镇政府楼顶已被整齐摆放的光伏发电板所覆盖,温暖的阳光下,发电板正在发电。负责这个项目监理的武平县龙地光伏发有限电公司技术员何钊告诉笔者,第一期项目占用屋顶面积1015平方米,实际装机108.6KW,总投资82.61万元。实现并网发电后,预计年可发电约11万度,实现电费收入约10.8万元,且政策保障20年,设备使用年限为25年。目前,第二期项目已选址完毕,正在实施设备安装和调试,预计11月底可实现并网发电。

据了解,光伏发电是一项生态环保的扶贫项目、民生工程,实施后将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在扶贫攻坚期间,由市国土资源局帮扶贫困户实施的武平县十方镇光伏发电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收益,预计可让每个贫困户每年分到6493元,即每月可获得541元补助。同时该项目还将带来国家能源产业发展和一定的税收收入等社会收益。    ■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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