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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8个基础地质“以奖代补”项目获奖

2016-10-21 08:41:37

本报讯  10月12日,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度福建省基础地质工作“以奖代补”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全省共有8个基础地质工作“以奖代补”项目获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基础地质工作“以奖代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全省共申报基础地质工作“以奖代补”项目10个,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承担的《闽江口地区地质环境调查》项目评为一等奖;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承担的《福州地区地热资源调查》项目和《福州市地面沉降监测研究》项目评为二等奖;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承担的《福建平和大小矾山地区矿产远景调查》、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承担的《福建省双洋—溪南地区矿产远景调查》、省第四地质大队承担的《福安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省闽北地质大队承担的《闽北山区集中水源地勘查示范》和《武夷新区地质环境调查》等5个项目评为三等奖。

按照《福建省基础地质工作“以奖代补”暂行办法》规定,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由财政出资开展的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方面取得优良成果、并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地勘单位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三等奖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全额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主要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基础地质工作经费的补充。■ 本报记者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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