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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8项政策措施推进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

2016-10-13 15:17:43

本报讯 10月10日,记者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泉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泉州市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出台8项政策措施,帮助灾区群众早日重建家园。

政府补助。除省政府明确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5 万元补助外,市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县级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居民搬迁集中重建和受灾倒损房屋易地集中重建户,除省政府明确的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外,市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县级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城镇居民住房倒损需重建的,市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县级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经鉴定需除险加固的,由县级政府研究给予适当补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受灾的农户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搬迁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组织实施旧宅基地复垦。新增耕地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所得收益主要用于灾后重建,且支付给原土地使用权人的比例应不低于指标收益的60%。复垦方案由当地县(市、区)政府(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批准,经先行核定后即可在全省交易平台提前对接,使用指标的县(市、区)及时拨付资金。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相关规费减免、造福工程搬迁补助、石结构房屋改造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社会帮扶和保险理赔、购房优惠政策等政策措施。■ 齐培松 庄剑顺 涂晓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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