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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局:指导基层救灾 加快灾后重建

2016-09-23 08:45:35

本报讯 超强台风“莫兰蒂”过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对灾情严重的县(市、区)做好应急指导、对口支援,组织开展灾情险情核查,并研究提出支持灾后重建具体措施。

泉州局成立了救灾工作协调组,分6个工作小组赴各地指导救灾工作。同时,紧急召开局务会,研究出台《泉州市灾毁耕地复垦实施方案》与《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等,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在灾毁耕地复垦方面,要求各地可自行复耕的于灾后2个月内完成复耕;需要工程措施复垦的于20个工作日内由县级国土、农业部门批准实施,4个月内完成复垦工程;在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灾毁修复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损失的工程量审核,安排所需修复资金;对于无法复垦的耕地由县级国土部门核定灾毁的耕地面积,在今后安排土地开发项目时优先立项。灾毁耕地复垦所需专项补助资金在省级下达灾毁耕地复垦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市级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从涉农资金中配套解决。

同时,该局立即委托地勘单位对各地上报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并逐点逐户提出处置意见,采取搬迁安置、降险处理、工程治理、监测观察等四项具体措施,明确具体的工作进度计划和责任分工,支持灾后重建工作。重建所需专项补助资金在省级下达地质灾害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县两级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解决。■ 庄剑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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