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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制定干部交流办法

2016-09-19 16:04:44

本报讯 8月30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印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干部交流办法》,以进一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强化干部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交流办法》强调,干部交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从严管理;有计划地交流干部,丰富任职经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

《交流办法》明确,交流的重点是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促进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单位干部有序流动和合理配备;交流要与干部的培养、选拔相结合,充分利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在保留各单位一定业务骨干的前提下,加大交流的力度。处级干部每年交流的面掌握在处级干部总数的10%左右,其他干部掌握在15%左右。

《交流办法》还对交流的对象、交流的方式和办法、组织实施等做了明确规定。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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