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6日至18日,漳州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耕地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督查。
根据《漳州市2016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漳州市2016年耕地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要求,该市抽调国土资源、农业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到16个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开展督查。督查按照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2016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和考评细则内容执行,采取听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耕地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履行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督查结束,形成书面督查情况材料,由市政府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 蔡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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