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7日,宁德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加强工业用地供应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加大土地盘活挖潜力度,优化项目用地保障。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探索“多规合一”试点,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列入省行动计划项目、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障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重大项目用地报批跟踪全程服务制度,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加快组件、跟踪审批,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大力保护城市生态用地,结合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划定,最大限度保护城市及环城周边大面积连片的农地、山林、湿地等具有生态功能的非建设用地。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鼓励城区中的工业企业通过“退城进园”、“退二进三”等向工业园区转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合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意见》强调,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发挥地价和税收杠杆作用,加强土地价款征收管理;对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实行动态清理制度,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违约金。有效处置批而未用土地,要建立供地台账,定期组织对批而未用土地的数量、类型进行调查核实,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分类采取调整项目、加快供地、二次招商、督促限期开工等措施进行盘活,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处置闲置土地。建立健全项目用地规模审查机制,市直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齐抓共管,高效服务项目。■ 吴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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