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平市日前印发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以县为单元的县、乡、村(居)、灾点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省、市、县、乡、村(居)、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
南平市明确,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方面,村(居)委会应有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监测器具、通讯工具;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理。
据调查统计,目前南平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51处(其中滑坡840处、崩塌199处、泥石流29处、不稳定斜坡183处),高陡边坡4179处,总共潜在威胁人员76665人,威胁财产安全138670万元。
南平市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情况,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排查,逐个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 俞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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