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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田地质局围绕“五个要”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2016-08-11 15:52:14

本报讯 7月22日,省煤田地质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如何做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向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认识要到位。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绷紧遵规守纪之弦,切实增强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学习要深刻。全局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学习讨论,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支部和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要让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把握《问责条例》明确的问责主体、对象、方式和方法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贯彻要自觉。要以《问责条例》为镜,以正反典型为镜,看一看是否坚持了正确的思想信念、坚持了党的根本宗旨、弘扬了党的优良传统、追求了高尚的道德情操;看一看是否正确处理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看一看是否严格遵守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四是执纪要从严。要严格落实好《问责条例》,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认真立规执纪,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在责任落实上,要切实抓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加强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通过抓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切实唤醒各级党组织责任意识,激发各级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

五是措施要管用。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问责机制,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倒逼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林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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