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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4-04-30 11:44:15

实行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助政策,鼓励以农村住宅置换城镇建房,鼓励为农户担保贷款进城购房

本报讯 为全面提升三明市城镇化水平,三明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化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若干措施”,出台了土地政策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在土地政策方面,“若干措施”确定:

——实行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助政策。市域内农业转移人员在本市范围内进城落户,自愿退出宅基地并不再要求安排集体土地新建住宅的,经所在县(市、区)国土部门核准,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合同,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除留20%以内用于复垦及相关费用外,其余全额补助给退宅农户。

——鼓励以农村住宅置换城镇建房。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各地可根据规划,在城镇规划区内安排国有建设用地新建住房置换其原有农村住房。建房用地按土地取得成本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置换的城镇住房参照拆迁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市交易时按拆迁安置房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集体土地建房置换的,建房用地按土地取得成本以使用集体土地方式提供,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上市交易时参照国有拆迁安置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应实行迁高安置,以套房进行置换;乡镇所在地允许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进行置换安置。鼓励建设住宅带门店式的安置房,配建的门店等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办理商服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农村住宅置换后获得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扣除旧宅基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外,全部用于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结余的应补助给搬迁农户。

——鼓励为农户担保贷款进城购房。积极探索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抵押(担保)贷款帮助农民进城(集镇)购房模式。规定各地可研究由收储中心为进城(集镇)购房的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政策,允许在集镇周边对有条件建设区的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参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抵押(担保)贷款给农民进城(集镇)购房,逾期未还款的,约定转入收储程序,从支付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中代还。

“若干措施”还确定了住房、教育、社会保障、开发区和产业园、中心城市等政策。■ 游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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