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30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就加强该局地灾应急专业队伍的组织管理发出通知,对队伍建设、应急准备、应急报告、技术指导定位等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具备地灾防治资质的局属地勘单位,要选拔技术过硬有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成立应急队伍;落实地灾应急队伍必要的交通、通信、应急装备和劳保用品等配备,应急工作人员赴现场时,必须携带电子定位设备(GPS等)、罗盘、野外记录本等装备,并视情况携带裂缝监测仪、滑坡监测仪等相关装备。
通知要求,应急人员应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注意收听收看地灾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急任务预判;做好应急待命准备工作,地灾重点防范时段,应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包括应急车辆的保障,应急专业人员应确保通信畅通,应急常用装备和劳保用品要统一放入应急包,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做到有备而去。
通知要求,技术人员接到应急任务后,无论险情、灾情大小,在做好快速响应、出队准备的同时,必须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向所在单位报告;对于特殊情形,相关单位接到应急任务和信息时,应在1小时内速报至职能处室并由职能处室向局领导报告;加强协调联动,到达现场的应急专业人员,在确定灾情险情发生的具体位置之后应及时续报,包括灾情和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相关情况,并启动值班制度,跟踪现场应急情况,做好资料汇总分析、远程会商研究和后续增援的准备;对中型及以上规模的地灾险情和灾情,局职能处室启动值班制度,加强技术会商的组织协调和增援联动。
通知强调,参加地灾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国土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对地灾险情现场和临时集中安置点全面踏勘,向现场指挥部提交规定格式的应急调查报告、应急技术方案和应急监测方案,为地灾险情鉴定、成因调查、转移范围、应急处置措施及监测建议等提供技术支撑。■ 张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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