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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局加强土地整治监管

2014-04-25 16:10:36

本报讯 近日,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出台6项举措,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监管,确保优质高效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任务。

该局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优先安排给村民积极性高、所在乡镇业主责任心强的村;对建宁、宁化、将乐、清流、尤溪5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予以项目倾斜;对未完成年度补充任务的县(市、区),除省及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将暂停受理其下一年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申请。

该局明确,原则上一个测绘或设计单位承担的项目的测绘或设计不超过两个县(市、区)或规模在1.5万亩以内,且所承担的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该局规定,项目工程施工费预算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投标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预算在500万元以上,可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标法。

该局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应成立相应的项目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进度;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立项、勘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

该局强调,项目信息报备应按照预算与计划下达、项目实施、项目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全程报备。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廉政建设合同,对从业单位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予以廉政告诫;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巫常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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