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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外山乡考核奖励旧村复垦项目

2016-06-03 09:17:07

本报讯 永春县外山乡政府日前印发2016年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 向云峰村、墘溪村、福溪村、草洋村下达了2016年旧村复垦任务共30亩;并确定旧村复垦工作纳入乡、村绩效考评范围,对旧村复垦项目进度实行考核奖励。

外山乡强调,旧村复垦项目区必须是农村居民点用地。要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做法,以空心村、危旧房、原已实施地质灾害点和造福工程搬迁改造为重点。为保证旧村复垦项目的实施,各村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依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位置实施,确保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旧村复垦项目自县政府对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全面完成。

外山乡规定,旧村复垦工作纳入乡、村绩效考评范围,各村能够按乡党委政府下达旧村复垦的任务数完成的,挂钩领导和驻村工作队在年终绩效奖金中给予倾斜,村级给予17000元/亩经费、村两委给予3000元/亩绩效奖励;超额完成的,超出部分村级给予18000元/亩经费、村两委给予5000元/亩绩效奖励。在旧村复垦项目资金到位后,各村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竣工测量,三个月内完成县级验收,在按时完成县级验收后支付奖金70%,市级验收合格后支付奖金20%,省级验收合格后支付奖金10%。反之,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县、市两级验收的相关村,处奖励标准的双倍罚金,将在后期资金中扣除。对能积极提供旧村复垦线索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齐培松 吕志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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