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莆田: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

2016-06-03 09:07:06

本报讯 5月18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根据威胁消除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核销程序,及时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

该局明确,可以核销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以下3种:经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现场鉴定地质灾害威胁消除的,经工程治理或降险处理后地质灾害威胁消除的,经地灾搬迁旧房拆除后地质灾害威胁彻底消除的。

该局还明确了地灾隐患点核销程序。经专家现场鉴定后可以核销的,要委托专家逐点填写《地质灾害点核销审核意见表》,由鉴定专家出具专家意见并由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报乡镇政府及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把关,经审核后再将《审核意见表》上传至“地灾防治系统”中的“核销”模块并录入相关信息进行人工核销。经工程治理或降险处理后可以核销的,若是由中央或省级财政补助的工程治理或降险处理项目,则须通过“地灾防治系统”中的“工程治理或降险处理”模块录入相关验收情况后,系统会自动核销;若是由当地自筹工程治理或降险处理的,按第一种情况核销处理。经地灾搬迁旧房拆除后可核销的,则须通过“地灾防治系统”中的“地灾搬迁”模块录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核销。 张步雄 许建忠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