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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重申加强耕地管护

2016-02-18 09:04:00

本报讯  龙岩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切实加强耕地管护工作。

《通知》明确,各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明确职责、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耕地数量和耕地质量稳定,切实加强耕地管护工作,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通知》要求,要通过“以建促保”模式,加强对现有耕地的保护,引导相关部门资金,加大耕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耕作条件,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加强现有耕地巡查,禁止违规在耕地上建房、建坟、挖沙、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活动,保持现有耕地面积稳定并逐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通知》重申,除省财政每年下拨长汀、连城、武平3个贫困县每亩60元的基本农田管护经费外,其余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开发整理节余资金、土地出让金等资金中安排本辖区的基本农田管护资金。要制定基本农田管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建立旧村复垦项目、耕地开发项目后续管护制度,从项目补助资金中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新增耕地的后续管护工作。■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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