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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2015年工作亮点及2016年工作思路

2016-01-14 09:18:11

(在述职述廉述党建汇报会上发言摘登)

办公室2015年有力有效保障姜大明、库热西、张德霖、胡存智、严之尧等5位国土部领导和倪岳峰、洪捷序、郑晓松、刘可清等4位省领导来闽来厅调研工作;全年共组织重要会议43场,起草各类重要汇报材料37份,起草会议纪要46份;陪同厅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10多次,办理收文4983份,公文核稿3002份,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100多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分解细化年度绩效目标责任,建立完善重大工作事项包片负责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开发建设新的OA系统并于11月16日正式运行,构建统一的内网办公门户;分批实施大楼内部改造,购置安装大楼冷暖空调系统,实施食堂厨房改造,翻新16层小会议室,更新机关办公室窗帘和办公桌椅;加强办公室保洁服务,做好大楼安保工作,协助加强信访秩序维护;有效抵御“苏迪罗”台风,保障机关财产安全,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开展共建工作,努力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子女就学问题;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2.1%;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支部副处以上干部不严不实整改事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2016年,办公室将进一步为领导决策提供好的建议意见;贯彻落实“互联网+国土资源管理提升”计划,加快推进厅机关信息化建设;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工作,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公务出行;建立机关内部绩效考核工作评价体系,突出量化指标、突出过程公开、突出成果运用;认真开展省网上办事大厅入驻的督查推动工作;强化政务督查,完善“督办跟踪、督办反馈、督办惩戒”机制;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政法处2015年起草了《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作了新的规定,参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的起草、调研和协调论证工作;对全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主执行的1997年至2004年省政府颁布的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对应取消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地质调查备案核准等28项行政审批项目;编制省国土资源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8大类行政权力流程作了具体规定;编制省国土厅部门责任清单,拟定责任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理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涉企收费项目,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办理以设区市国土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18件,办理以省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答复66件,办理国务院征地行政裁决答复43件,办理以省国土厅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6件;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福建省违法建筑查处条例(草案)》等157件文件的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答复意见;参加立法座谈会、协调会50多场,确保其他部门规定与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之间的衔接;编印《国土资源管理文件汇编(2014)》,发送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以及相关单位。

2016年,政法处将做好《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做好《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责任事项和措施;制定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法规立改废释工作。

规划处2015年积极做好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去年全省实际使用计划指标18.53万亩,占国家下达指标81.99%;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规划指标向我省倾斜支持;指导市县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制定我省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初步方案;认真做好规划审查,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规划审查951件;做好新立或扩建开发区的审查,积极做好福建自贸区的规划调整及规划审查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完成探矿权规划审查231宗、采矿权规划审查70宗;完成省人大、省政协提案议案16件,全国政协提案一件;做好各部门、各设区市“十三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答复近30份;参与协调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福州新区、福建自贸区、厦门—龙岩共建产业园等相关事宜;争取国土部支持龙岩原中央苏区扶贫开发工作和宁德创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积极推进各项规划编制上报工作,市县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已通过国土部审查备案,编制“十三五”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开展节地型、生态型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已使用低丘缓坡指标近6万亩;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监测评价及辅助决策平台建设,完成198个可量化国土资源监测指标的设置,建立评价体系;完成2014年度国土资源年报统计报表。

2016年,规划处将积极争取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为发展提供保障;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全力推进国土资源监测评价及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做好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总结验收工作,迎接部验收;全面推进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促进生态省建设。

财务处2015年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关基金的计征工作,共征收基金和行政性收费33.55亿元;完成2014年度决算编制上报和2015年预算批复工作;完成2015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补充编报以及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完成2014年度行政性收费年检工作,完成2014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共下达170411万元用于土地整理开发、海洋经济、灾毁耕地复垦、基本农田保护等项目;投入2400万元,用于区域性地质调查及矿产远景调查;安排多目标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调查1400万元,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优质农业土地资源开发;安排3000万元用于广义地质工作。下达2007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搬迁、地质灾害应急等。大力保障“金土工程”建设经费,为省国土厅实施“互联网+国土管理提升”计划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积极提供被征地农民养老社会保障和地质资料实物库建设、矿山复绿及“青山挂白”治理、灾毁应急等资金保障,强化基础保障。在监督上,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做好全省土地出让收入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整改综合汇总工作。

2016年,财务处将结合公共财政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监管工作;根据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配合相关业务处室做好项目库建设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做好地质资料实物库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每月支出进度通报制度,促进加快各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和财务监管,实行财务管理全覆盖。

耕保处2015年不断深化“三级联创促六保”活动,积极搭建平台,针对旧村复垦中的难点问题,探讨解决办法,通过联创活动促进业务工作的落实;对“四风”涉及的耕保方面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认真梳理每项业务工作,确定“防控点”,积极推进惩防腐败制度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工作上规范操作,如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的核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审查、土地整治信息报备、资金的下拔等,做到阳光运行,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制定《福建省鼓励农民自行开展土地整理暂行办法》;大力推进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先行核定旧村复垦项目360个,核定旧村复垦增减挂钩指标1.21万亩;利用系统图审功能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前的审查,防止申报的项目与在建或已建项目区重叠;安排补充耕地项目抽查共73个批次831个项目,涉及整治规模43.1万亩;会同整理中心、信息中心、测绘局地信中心研发补充耕地项目远程监管系统;探索开展耕作层表土剥离利用工作,开展旱地改水田试点项目。

2016年,耕保处将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奖惩机制,督促各地按时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加强对全省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周转、交易的管理;开展全省全域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工作进度要求完成上图入库;编制“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年度建设任务;对农转用报批中承诺归还的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加大清欠力度;加强旧村复垦项目的工期管理,加强指标先行核定、挂网交易和备案结算管理;督促各地加大补充耕地项目投入,提高新增耕地质量。

农转处2015年重点实行“三确保两优化一统筹”用地政策,坚决落实行动计划五条措施,推进报批系统改革与应用,提高审查审批效率,着力保障稳增长用地需求。去年全省共审批(含国务院)用地26.23万亩,同比增加13.57%;定期通报119重大项目用地进展情况,主动对接行动计划及重大水利、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项目,全省(含报国务院)共审批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共196个,总面积10.4万亩,面积同比增加33.11%;强化用地报批系统自检功能,凡系统自检通过的,实行“绿色通道”,原则上不退件一次性通过;梳理报批流程,缩减审查环节,推进审监(管)分离,会审处室由7个减少至2个;强化一次性告知,推行“绿旗”制度,加强内部跟踪督办,落实办结时限;简化报批材料,推行标准化审查,统一文书格式、制定审查表单,减少文件用章数量;在此基础上,全面启用新用地报批系统,运用新用地报批系统已通过审查审批53个,正在审查或补件的38个,正在组卷138个。

2016年,农转处将继续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主动与发改、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项目用地先期指导,做好用地报批服务工作;对一些重大急需落地的建设项目,如列入国家支持福建的119个项目和省级行动计划项目以及省重大项目协调会协调用地的项目,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继续推进用地报批系统各项工作;积极启动全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全省各地耕地年产值和综合区片价标准进行摸底,为全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作准备。

地籍处2015年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加强指导,严格审核,我省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土部内业审查和外业抽查;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基本查清全省耕地后备资源面积、类型、权属和分布情况,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组织全省开展2015年度废弃园地、低效林地、灾毁耕地等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的专项调查;会同规划院组织技术人员对上报成果从影像特征、废弃(灾毁)情况、实地照片、佐证材料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配合国土部开展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在线举证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全省1628个行政村纳入2015年度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计划,53个县(市、区)落实工作经费约1.7亿元,已开展调查行政村483个,已经完成调查行政村410个;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全面完成,指导福鼎市、晋江市率先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建设、系统融合、做好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数据库建设等;积极协调南昌铁路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企业改制和驻闽海军等单位土地登记发证,审核办理省级土地登记275宗;开展省级二调成果分析,整理相关数据,撰写分析报告,做好部对相关成果检查验收的准备各项工作。

2016年,地籍处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做好二调省级成果预检验收和成果上报奖励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研究出台《全省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指导意见》;协同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结合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流程梳理再造和信息平台建设。

利用处2015年全面推行土地出让网上公开,全省启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内网办公、外网交易和地价一张图查询3个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土地出让业务网络办文、市场交易、在线监督和信息发布“四统一”监管。全省共在线办理出让宗地2639宗、面积11.40万亩,实现所有土地出让业务全程在线运行;通过互联网挂牌出让1234宗、面积5.4万亩,其中已成交1122宗、面积4.75万亩、成交价款283.74亿元;地价一张图系统已导入2014年以来全部土地出让地块3774宗,信息6.79万条;全年审查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挂牌出让公告38宗,面积161.2456公顷。推行“净地”出让和“黑名单”两项制度,分析全省土地闲置问题的主要成因,并有针对性地完善两项制度;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按照国土部办公厅和上海督察局要求,对全省28611公顷批而未供土地、767宗闲置土地和19宗典型案例进行专项核查处置,全省盘活批而未供土地10.49万亩,处置率为20.26%;处置闲置土地761宗、面积4.68万亩,处置率为99.6%。

2016年,利用处将以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重点,组织编制实施年度用地供应计划;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继续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和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的监查内容,重点加强经营性土地出让公告审查、预警督办,落实网上公开各项制度,防控违规出让土地;研究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方式,促进盘活利用批而未用土地;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督促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

地勘处2015年进一步加强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全省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调查分别累计完成全省陆域面积的61.3%和19.7%;快速推进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完成全省1:25万野外调查工作,初步掌握全省土壤地球化学分布状况,并将调查成果与1:5万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套合;平稳推进海洋地质工作,海洋基础地质调查及台海油气勘探科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促成中国地调局第一口干热岩科学钻井落地我省,促进了两岸地学界、石油界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多措并举推进地质找矿工作,新增了一批资源储量,基本实现找矿突破“358”第二阶段目标;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布局,通过持续从严从紧审批和推进“三清两退一公开”工作,实现探矿权数和勘查面积双减少;积极推进探矿权审批制度改革,向省政府报送《福建省探矿权收储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三优两比一奖励”方式,构建我省地质找矿新机制。

2016年,地勘处将推进出台实施《福建省探矿权收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358”第三阶段目标,适度投放探矿权,切实提高找矿效率;进一步深化农业地质调查工作服务领域,对全省耕地分期分批开展15万及更大比例尺的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工作,重点加强对调查成果的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全面完成《福建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三年方案(2014~2016年)》确定的目标,进一步落实部省合作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快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海洋地质调查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国土资源提升的作用,以矿政综合管理系统为平台,推进探矿权审批公开、公平、公正。

矿管处2015年建成并运行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系统将排查出的46个廉政风险点全部拢入“制度笼子”,各地在线办理的矿业权出让项目18件,其中3件采矿权出让项目已结束,正在办理的还有探矿权出让项目5件、采矿权出让项目10件;全省共排查出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矿山(点、硐)220个,进入他人矿区采矿3个、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57个、擅自改变开采方式4个、超能力生产2个、非法使用/转供火工品一宗、非法使用/转供电力57宗;全省共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矿山(点、硐)216个,立案查处116个(宗),罚款50.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7.09万元,没收矿产品1643吨,进行矿产资源破坏鉴定51份,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23人,追究刑事责任6人,党政纪处分15人,拆除、没收、暂扣非法采矿设备169台(辆、套);首次利用无人机技术开展省级露天矿山检查,对20个省级发证露采矿山进行检查,航摄矿区面积共计48.28平方千米;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矿业权人、中介组织,在矿业权准入、各类登记受理以及承担地质矿产资源各类中介服务业务、国土资源领域相关项目、安排国土资源相关专项补助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限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实行统一编制、统一评审、编制评审“三合一”,提高了审批效率。

2016年,矿管处继续从严从紧审批采矿权;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继续牵头开展矿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露采矿山“两随机”检查;强化建筑石料开发的监管;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规费追缴工作,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继续加强对稀土等保护性矿种开采监管。

储量处2015年完成了以基准矿价定采矿权价款工作,确定金、银、铜、铁等20个主要矿种的基准矿价;完成了我省煤、水泥用灰石、高岭土、叶蜡石、普通建筑用石料等五种主要矿种供给需求和保有资源储量的调查,预测今后可供可采年限,为研究制定我省大宗矿产品“以需定供”制度提供基础资料;开展了矿山储量三维空间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工作,实现固体矿山地形、探矿工程、矿体等各类地质体的三维可视化,并为资源储量估算、储量评审、空间分析、动态监管提供了技术手段;建立了马坑矿山地质数据库及三维空间模型,并开发了储量三维空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了国土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研究”课题,提出我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制度建设建议;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研究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抽查管理办法》(建议稿)及起草说明通过评审。

2016年,储量处将继续做好固体矿山储量三维空间信息管理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做好我省主要矿种有关矿价的资料收集、研究,为基准矿价的适时发布提供基础素材;开展我省铁、萤石、稀土、陶瓷土和玻璃用砂的矿产资源供给、需求和保有资源储量调查;加强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的事后监管,探索有效的事后监管方式;随机对储量报告质量进行抽查,促进储量报告规范完整,数据准确可靠;随机实地抽查部分矿山的储量动态检测资料,促进矿山企业、地测机构做好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和储量年报;配合矿管处做好矿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关储量模块建设方面的工作。

地环处2015年全力以赴、有序应对“苏迪罗”超强台风造成强降雨引发的大量地灾,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发布省级地灾气象风险预警29期,发送预警短信29万条,派出应急小分队205人次,共有效应对灾情险情976起,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20934人,避免人员伤亡3000人;核定搬迁户7429户,超额完成7000户的下达指标。利用无人机开展20个露采矿山及敖江流域饰面石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监督检查、矿山影像数据解译,宁化、清流灾情的影像建档和量化分析等工作,提高数据采集、分析、管理方面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保证金制度,印发了保证金返还细则,工作取得较好的进展,实现返还省级矿山保证金2486万元;按照省效能办的要求,结合矿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度,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备案和保证金返还全程网上办理,相关系统已在互联网试运行;加强矿山复绿监管,基本完成3年196个点的矿山复绿和“青山挂白”治理任务;地下水监测和地灾预警工作成效明显,在全国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2016年,地环处将继续抓好防灾、生态恢复、地下水监测等工作;及早下达7000户搬迁任务,做好过程督导、协调,做好与国家脱贫异地搬迁任务的衔接;加快受地灾威胁对象的基础信息全面采集,及时更新县、乡、村防灾责任人的基础信息;进一步加强督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未治理到位的,屡不整改的,坚决列入“黑名单”;把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新开路线、视觉污染严重的点及时列入治理对象,全面治理,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废弃矿山补助资金;全力做好2016年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

执法处2015年共上报巡查记录415245条,发现疑似违法用地1242起,并在违法行为发现初始成功制止417起,立案查处76宗;全省移动执法监察覆盖率从2014年12月的49%上升为99.1%,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约谈了漳浦等5个县(市、区)国土局主要领导,面对面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商议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制定标准和措施,全面规范全省各地做法和案件查处;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2215宗,已拆除违法建筑物44.66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960.77万平方米,收缴罚款12046.11万元,落实行政处分30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提请省政府警示约谈了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大的福清等9个市、县(区)政府领导,督促有关地方问责了12个乡镇政府和县级行政部门领导;规范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在全省挂牌督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8宗,公开通报5宗;认真落实土地督察问题的整改,针对督察发现的地方问题,积极组织整改。

2016年,执法处将进一步拓展移动执法监察工作,定期通报各地移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系统,重点推进执法监察案管系统的开发应用,全面推广群众举报APP;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直查直办、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加大执法监察监督力度;督促全省各地严肃查处整改违法用地,根据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成果,约谈问责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密切配合上海督察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加强对各地业务的指导,认真落实土地督察问题的整改;加强公开实地督查、积案化解、警示约谈,推进“网上信访”。

人事处2015年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分别调整轮岗、提拔任用了一批各层级干部,较好地盘活了干部队伍;加强对归口单位干部队伍的管理,厅党组任免3家归口单位正处级干部共计25名;干部学历层次不断提高,新提任的11名处级干部中,有4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目前厅机关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39%;继续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继续指导宣教中心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选送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干部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会同监察室组织对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3家归口管理单位13名处级干部进行个人事项报告的随机抽查工作,对拟提升任用为处级职务的16名干部进行了个人事项报告的重点抽查核实;省委编办批复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省国土资源档案馆、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公益一类单位,省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为公益二类单位,设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干部提任、调动手续前,均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及时向机关及事业单位进行公示,还对新提任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了任职前的廉政考试。

2016年,人事处将继续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重点安排近5年未参训的干部;继续指导宣教中心举办国土资源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干部的考核了解,平时了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及时建立完善有关信息资料;努力提高干部人事工作质量水平;严格落实人事工作政策规定。

机关党委2015年组织安排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厅党组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日常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发展,认真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制定了“三级联创促六保”2015年行动计划,建立联创共建点29个。厅机关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2年至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宣教中心、信息中心、整理中心、监测中心、监察总队5个事业单位被表彰为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厅机关选送的《主动作为,服务平潭开放开发》在省直机关“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活动第三轮十佳举措评选中获“十佳举措提名奖”。充分发挥团员青年作用,有26名团员青年参加无偿献血活动、30名团员青年开展“迎青运、维护文明交通秩序”活动。妇委会组织开展了“关爱母亲·情暖八闽”公益活动和“五个一”活动;推荐信息中心林芳为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宣教中心为省直“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2016年,厅直属机关党委将持续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抓好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三级联创共建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巾帼文明岗”、“无偿献血标兵”、“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文明交通督导岗”、“文明接访岗”、“文明驾驶班(员)”等创建平台建设,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共建省会文明城市建设,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机关整体精神文明水平。

 老干处2015年积极做好厅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编写《关于部分厅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调研的报告》、《国土资源厅离退休干部年度工作暂行办法》和《2015年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做好高龄老同志服务保障工作,全厅75岁以上老同志达102位,占总数55%,为帮助高龄老人安度晚年,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公益性组织,设立热线电话,在自愿的基础上,为高龄老同志居家养老提供方便;成立了国土厅老同志文体活动小组,建立老干部微信公众号和文体活动微信群;做好生病住院、重大节日老同志慰问活动,共慰问住院病号和上门探视达70多人次,走访看望离休干部、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以及空巢、独居、住院、卧床在家、卧病在家的困难老同志200多人次;积极为老同志排忧解难,帮助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向省委老干局申请了4位离休干部和2位离休干部遗偶特殊困难补助,帮助离退休干部办理相关住院、医保、老人证等手续;认真组织厅机关167位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协助人事处完成了在职厅领导的体检和医保卡年检工作,及时为8位离休干部办理增补护理费手续,为120多位老同志申请办理省委老干局活动中心活动卡。

2016年,老干处继续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运用社会力量解决老同志个性化养老需求,让老同志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办好离退休老同志暑期读书班,做好老同志参观学习活动的服务工作,组织厅机关老同志体检;组织好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等活动,做好老同志生日祝福工作;继续完善老干部服务数据库。

信息中心2015年以“大数据”理念汇聚、梳理、整合各类国土资源数据约2.22TB,完成现有国土空间数据标准汇编,启动“一张图”工程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厅电子政务平台(一期)、建设用地报件网络审查系统(第一阶段)升级改造;按照“探、储、采、治、查”全过程动态审批和在线监管思路推进矿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国土资源监测评价及辅助决策平台、移动执法监察系统升级完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远程监管系统建设;启动厅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和市县级服务器项目,不断提高省市县基础环境支撑能力;开展地质找矿(视频培训)装备标清升级高清建设;出台厅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申报、实施、验收、汇交各环节管理,并统筹安排“金土工程”二期、三期子项目25项;编制“互联网+国土管理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并通过厅务会议研究,强化了信息化顶层设计。与厅办公室、南平市县党组织开展三级联创,通过信息化技术指导、数据支持、标准对接、市县补助、实地联创等活动,推进市县信息化应用;踊跃参与青运会省市共建,继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

2016年,信息中心将以《福建省“互联网+国土管理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引领,以“金土工程”三期项目为抓手,将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等信息技术与国土资源管理各领域深度融合,打造福建省国土资源管理升级版;将基本建成国土资源大数据包,全面启动并初步建成辅助决策、电子政务、远程监管、快速反应四大平台。同时,继续抓好党建、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带好队伍,强化教育,创新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和服务支撑能力。

整理中心2015年强化土地整治项目稽查监管,开展土地整治项目逐县示范稽查,指导和督促市县落实稽查职责,共组织7个批次省级稽查,现场抽查项目42个,发出整改通知20份,并实时跟踪、落实整改;起草了《福建省土地整治项目现场影像远程监管办法(讨论稿)》,利用“天地图·福建”、国土资源“一张图”等监管系统,通过卫星定位,远程控制,采集土地整治项目区实地影像,实现土地整治项目的远程监管;完成新增耕地抽查和备案,落实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补充耕地任务,协助耕保处完成59个批次新增耕地抽查,项目规模36万亩,确认新增耕地4.72万亩,并及时向国土部备案;创新政策空间,做好旧村复垦指标初核、结算,完成441个旧村复垦项目初核,项目规模1.94万亩,可新增增减挂钩指标1.85万亩;完成372个旧村复垦项目1.33万亩指标的备案结算;稳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编写《福建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并对厦门、福州两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举证材料进行初步检查;组织开展全省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及年度更新,结合部整治中心福建科研工作站和野外观测基地建设,完成《东南丘陵区移土培肥土地整治技术标准研究与示范》课题,形成精细化土地整理、生态化设计技术成果。

2016年,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创新项目稽查方法,建立远程监管平台;协助耕保处做好新增耕地抽查,及时完成指标报国土部备案;做好增减挂钩指标初核结算;规范完善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协助耕保处和规划处,按国家计划安排推进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规划院2015年协助做好国土资源监测评价及辅助决策指标体系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十三五”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全省低丘缓坡地开发利用试点在线监管、日常报备工作;协助完成全省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2015年度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全省农用地转未利用地成果审核和在线举证工作;做好节约集约评价技术支撑、开展土地市场课题研究、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节约集约利用考核指标体系调查。与部规划院等单位合作,做好技术政策研究,承担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的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查任务、《福建省土地政策实证监测评估》课题、2015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遥感监测任务等项目;承担部整治中心《南方丘陵山区省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监测方法研究》课题;承担部科技司《海峡西岸建设用地空间拓展关键技术研究》课题;承担中国地质调查局《海西经济区典型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试点》课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查摆自身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等新规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2016年,规划院将全力做好国土资源监测评价及辅助决策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二调成果集成分析工作;指导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做好“十三五”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论证、对接工作;做好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年度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与相关课题研究。

评估中心2015年按照省国土厅的要求,对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清理,撤消了9地市设立的分中心、对聘用人员采取合同制管理;完成福建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以及福建国利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注销手续,职责明晰;出台了专家评审费管理规定及非在编(合同制)人员报酬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在评审方面,共受理省级储量报告82份,出具储量评审意见书65份;受理勘查实施方案137份,出具评审意见书136份;受理勘查项目野外验收32份,出具验收意见书30份;另外,出具市、县发证的储量评审意见书111份。在评估方面,组织开展矿业权价款评估摇号、审核、审查等具体工作,完成18批次55个评估项目的审核,其中采矿权项目37个、探矿权项目18个;完成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矿业权评估报告44个。在课题研究方面,配合做好《福建省固体矿山储量三维空间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配合完成福建省20个矿种的基准矿价的制定工作;编制完成《福建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指导意见》;辅助完成《福建省固体矿山储量三维空间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推进储量评审信息化、智能化进程;协助完成福建省20个矿种的基准矿价标准制订;组织编制《福建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指导意见》,提高地质报告编写质量。

2016年,评估中心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安全、质量、服务意识,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单位在储量评审、压覆矿评估、“三合一”方案审查、设计审查、野外验收、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安全运行;加强评估师专家队伍建设,制定新业务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储量评审辅助子系统运用试点。

宣教中心2015年共编辑、出版、发行《海峡资源报》50期,并延伸推出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实现了报网立体宣传;编辑出版《福建国土资源》期刊6期,与各国土行业协会学会、基层国土局、行业各相关高校保持密切联系;推出福建省国土资源网络教育平台,减少集中培训,增加网络培训;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刊登新闻稿件300多篇(条);拍摄制作我省耕地保护专题片,并配合国土部宣教中心制作了《龙海市万亩土地整治为民整出真效益》专题片课件在共产党员网上播出;积极组织开展“4·22”地球日和“6·25”土地日宣传活动,编印《海峡资源报》地球日和土地日特刊6万多份;认真做好舆情速报的收集和上报、传送工作;开展模范县创建活动,加强对各地开展创建活动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组织培训、申报省级达标考核,又有32个县(市、区)通过了省级考核,并向部推优4个县参评第三届第一批次模范县评选;与漳州市、长泰县联创,共同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并以开展模范县创建为抓手,力求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氛围。

2016年,宣教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海峡资源报》及由报纸延伸的网站、手机报、微信平台和《福建国土资源》期刊的质量;积极主动与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单位进行沟通和配合,宣传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亮点”和成效;配合厅有关处室,组织办好业务培训班;继续协调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配合部宣教中心争取拍摄1-2部有我省特色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片;继续开展“做保护地球小主人”主题活动。

登记中心2015年共办结土地登记申请275宗,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29本,涉及土地面积24.1平方公里;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完成了漳龙铁路和宁武高速等5个重点建设项目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和共享制度研究》和《各类不动产登记现状分析和统一登记技术研究》2个专题项目,完成了《省级及以下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研究》课题;配合地籍处做好全省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参与方案制定、实施技术要求、培训班授课、工作进度专题督导、莆田市地籍房屋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一张图试点方案编制、省级示范点指导、业务政策研讨等工作;协助厅不动产登记局做好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的督导,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印刷的招投标,参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制定登记要件材料清单,启动不动产登记流程的梳理和再造等工作;完成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安排2014年度城镇土地利用数据省级汇总工作并通过了验收,新承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下达的2015年度福建省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和地籍调查技术细则课题项目。

2016年,登记中心继续认真做好省级土地登记工作;认真做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组建工作;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研究工作,为全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积极协助地籍处做好全省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积极协助不动产登记局做好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技术指导、省级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不动产登记审查技术标准制定、不动产登记资料共享等工作,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工作。

档案馆2015年致力于地质资料库建设、地质资料汇交、资料信息化社会化服务,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省地质资料库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就绪,现已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指标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资料汇交工作顺利推进,验收合格地质资料115份,其中A类49份,B类66份,接收全国馆转送的地质资料8份;协助储量处开展广义地质项目资料的汇交清理工作,接收有关地勘单位提交的36个广义地质项目资料,并根据情况出具审查意见;组织开展福州寿山石矿、古田西朝钼矿、龙岩东宫下高岭土矿和上杭洋坡坑稀土矿4个矿山系列标本采集工作;地质资料数字化全面完成,完成馆藏5817种成果地质资料的数字化,除个别绝密地质资料不宜数字化外,其余地质资料均已实现数字化;完成馆藏已数字化461档公益性成果涉密再清理,待厅保密委审查后,上传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平台”,提供社会服务。

2016年,档案馆将按照“互联网+国土管理提升”总体方案要求,从多源大数据视角,结合档案服务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四项工作:加快推进省地质资料库和数据中心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储量处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力争做到应交尽交,最大程度汇聚资源;配合厅信息办、信息中心制定地质资料档案数据库汇交标准,以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需要;编制征地用矿档案全文数字化方案,建立征地用矿一体的档案管理系统,并根据需求上传所需数据至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编制地质标本园布置方案,着手分年度收集、购买标本。

监测中心2015年编制了《福建省地下水监测管理办法》、《福建省地下水“十三五”地下水监测站网规划》,完成省级水资源监测统一平台地下水水质自动化监测工程一期53个点和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水位、水温自动化监测点220个的设计;完成省级一期首批21个监测孔的钻孔成井和保护房建设等;选择上街、白沙、青口、南屿、渔溪5个孔开展自动化监测仪器试用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成1119处2014年地质灾害搬迁点威胁范围划定,明确了威胁对象和搬迁情况;核查286处重大地质灾害,调查年度新增地质灾害点415处,修订了省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重点防灾区域和重点防范期,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知识讲座培训15批次;制作省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产品26期和预警通报4期,发布预警短信和防灾知识10万多条;继续推进在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青山挂白”治理,编制福建省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确定4个矿产资源连片开采区的治理工作;逐步提高地质环境信息化水平,更新全省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建立福建省高陡边坡数据库,实现与全国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的对接和更新。

2016年,监测中心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参加我省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大力推进国家、省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工作,继续开展我省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做好我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青山挂白”治理;继续推进地质环境信息化工作,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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