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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耕地红线 统筹城乡发展

2014-01-09 09:10:28

本报讯 2013年,我省围绕“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城乡发展”主题,把贯彻落实“双保工程”与国土资源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双保工程”2013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

 ——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完善。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明确了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稳步推进旧村复垦,切实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完成了12万亩补充耕地任务,连续14年实现年度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探索耕地补偿保护机制,厦门市被国土资源部列为耕地有偿保护试点,该市出台办法,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农户和单位按每年200元/亩的标准发放管护费。

 ——规划计划实施管理成效明显。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成果报备,市、县、乡级规划(除平潭综合实验区外)修编和审批工作全面完成。加快规划实施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全省已完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报备。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保证中央及省级重点项目顺利落地,优先满足保障房建设、防灾救灾项目、对台项目、海洋经济发展等用地需求。对去年国家下达我省10万套(户)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部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实行应保尽保。2013年,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研究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重新修订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平均提高20.7%,容积率平均提高32.5%。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通过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布局和构建盘活利用存量土地长效机制,促进了产业集中集聚发展,土地粗放利用现象得到根本性遏制。组织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盘活批而未用土地47.35万亩。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去年全省有4个县(市、区)荣获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称号,有22个县(市、区)创建活动达标。

 ——土地制度专项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大力推进低丘缓坡地试点工作,三明、南平、龙岩市被国土资源部列为试点并获得政策支持。积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确定泉州、莆田两市为试点,编印了《福建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土地统一登记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厦门市土地、房产两证合一发放范围由市区扩大到全市,福州市将林地确权登记、宗地统一编码作为土地统一登记的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将环保、国土、规划、房产权籍各应用系统集合于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全省开展开发区用地情况和省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情况专项清理,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征地交地工作的通知》,从九个方面提出和谐征迁、加快征交地的措施。开展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建立警示约谈制度,查处整改土地卫片监测发现的违法用地,拆除违法建筑物24.57万平方米,落实处分92人,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执法监管新格局。深化执法检查“红绿旗”评比制度,国土资源、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定期对乡镇政府土地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将土地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政府。

 ——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大力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受到国土资源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加强地籍管理信息化基础工作,目前全省97%的县(市)已经开展或完成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同时,做好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推进 “一张图”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 

                ■ 房玉兰 叶敏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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