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农转处了解到,去年12月开始,省国土厅在全省试运行新的建设用地报批系统,旨在进一步深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放管结合,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去年,省国土厅按照“简化材料、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加强监管”的总体要求,对建设用地报批系统进行了重新优化设计,在审查流程、报批材料、工作时限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新的建设用地报批系统于2015年11月在5县(市)试运行。
新系统实行系统自检与人工审查相结合。市、县(区)国土资源局组卷过程中应对报件进行系统自检,经系统自检通过的,已检事项归口的省国土厅相关处室原则上不再进行人工审查。人工审查实行预审受理、审查决定、缴费后发文三项环节;审批承诺时限为18个工作日。
省国土厅规定,新的建设用地报批系统试运行后,新组卷的报件一律通过新系统上传。运行新的建设用地报批系统,厅农转处应按照一次性告知、政务公开制度的明确要求和时限,认真组织并做好用地审查工作;原会审处室承担的审查事项改为自检审查后,应提出自检设置要求,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库及相关信息,与新的建设用地报批系统衔接,确保自检审查质量,并对自检审查结果负责。
据介绍,新的建设用地报批系统实行绿旗告诫制度。省国土厅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要认真组卷和及时补件、补正。对建设用地报件申报过程中,市、县(区)未按要求内容进行补件或补正、未按时限进行补件或补正、未按时限缴费的,系统将自动对市、县(区)插绿旗告诫;绿旗情况较多的市、县(区),系统将自动限制该地区建设用地报件申报。
■ 本报记者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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